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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证什么时候考试?

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证什么时候考试?

一、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如2016上半年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5日—24日,下半年报考时间为9月19日—28日;2016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5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至11月27日。2016年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分别计时,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下面是“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1、2016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无纸化考试。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下简称“各地”)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级城市,考点设置应满足无纸化考试要求,考点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提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2、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24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4日20:00);下半年报考时间:2016年9月19日—2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8日20:00)。上述时段内(含双休日)每天8:00-22:00接受报名。

3、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三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分别计时,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上一科目考试完毕,交卷后进入下一科目考试。

(1)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28日至6月5日;

(2)下半年考试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7日。

(3)具体考试时间、场次安排由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选择。

武汉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要什么证件

在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证书,也就是武汉市财政局

办证提交材料: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1 份,拟退件)

2、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原件1 份,拟退件)。

如果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应提交的材料为:

1、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拟留件)

2、代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拟留件)

3、委托书原件1份,(原件1份,拟留件)

4、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只查验、不留存。

承办机构:1、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

办公地址:汉口解放大道1499号;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考务日程

3.省财政厅于全省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 )和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 )查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题库和标准答案,全省统一判分,实行无纸化考试后,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4.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起6个月内,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湖北武汉2007年下半年报名时间和具体地点方式

湖北武汉的会计证考试每年考二次: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30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5日至30日(报名期间双休日照常工作)。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30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5日至30日(报名期间双休日照常工作)。

(二)报名地点

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地址见附件1)。

(三)报名相关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报名。报名人数在200人的,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可考虑上门设立临时报名点,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要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同底1寸黑白免冠相片2张。其中按规定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的考生,还需凭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报名(复印件留存)。审查时,可通过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教育网站查对证书编号或相关信息。

3、免试二门科目的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三、考试工作安排

第一次考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月9日 9:00—11:00

会计基础 6月9日 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月10日开始

第二次考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月10日 9:00—11:00

会计基础 11月10日 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1月11日开始

关于《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考场的设置,将根据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在《初级会计电算化》开考日起,三周内安排考完。考生参加考试以初级会计电算化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考务日程安排

1、各报名点应在报名工作结束四天内将报名资料上报到市财政局。

2、考试前15天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领证地点为原报名点。

3、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网或武汉市财政局网查询考试成绩。

4、考生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开始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个科目同时考试合格者,或按规定符合免考二门科目条件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合格者,到原报名点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参考书目

2005年2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湖北省会计学会主编2006年3月修订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辅导教材》(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四、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报名费为60元。其中:各区财政局按每人、科少交10元的标准向市财政局缴纳考务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会计考试组织机构,严肃考风考纪,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统筹安排好各项考务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考试报名服务工作。各报名点不得借报名之机,误导和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辅导用书;坚决杜绝少数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误导考生或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

附件:1、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2、《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1 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江岸区财政局 82800075 安静后街9号附二楼

江汉区财政局 85792353 新华下路特8号

硚口区财政局 83787109 中山大道51号(东侧)

汉阳区财政局 84868600 汉阳大道594号

武昌区财政局 88077270 武昌紫阳路167号

青山区财政局 68865233 友谊大道青翠苑2号

洪山区财政局 87456367 珞瑜路509号

东西湖区财政局 83898406 东吴大道49号

江夏区财政局 87953423 兴兴街124号

蔡甸区财政局 84990076 树藩大道1477号

汉南区财政局 84852246 纱帽正街72号

黄陂区财政局 61001380 黄陂大道307号

新洲区财政局 86925826 齐安大道381号

东湖开发区财政局 67880163 珞瑜路546号

沌口开发区财政局 84899537 管委会沌阳大厦509室

武汉市财政局 85746965 解放大道1499号

附件2 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一寸免冠照片

工作单位或学校

学历或学位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7.其它□

学历或学位证书编号

是否申请

免试科目 1.会计基础□ 2.初级会计电算化□

单位性质 1.国家机关□ 2.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4.企业□ 5.公司□ 6.其他组织□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会计从业

资格管理

机构部门

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

签字:

审核人签字:

注:

1、本表除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有关项目均应由报考人员填写。

2、各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应对申请免试科目人员有效证书编号通过有关省市政府教育部门的教育网站进行审查。省内各院校颁发的证书在《湖北教育网》上查不到的视为无效。

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栏由各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审查盖章。

4、表格中有□的请选择打√。

武汉市财政局

二○○七年三月九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时间

前一年的11月份到当年的4月份。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前一年的11月份到当年的4月份,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6-9月份。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自2010年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

扩展资料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